1、疫情放假期间的工资按照以下规定发放:(1)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2)病假期间: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则按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3)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在疫情期间,用人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职工在家里完成工作任务,职工在家里工作也是提供劳动,用人单位要按照规定支付职工工资。如果职工的工作量没有减少,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正常工资标准发放;如果职工工作量不足,用人单位可以与职工协商在家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
3、疫情放假期间的工资按照以下规定发放: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正常支付工资。病假期间:如果新冠肺炎患者解除隔离后,仍需遵医嘱病休的,则按照医疗期的相关规定支付病假工资。企业受疫情影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4、对于因疫情未及时返回工作岗位的职工,企业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根据具体情况,疫情期间休假可能包括在家办公不算休假,或者顶住年假。企业应正常支付员工工资,包括固定工资和绩效工资。如果因为疫情影响,企业面临困境,员工可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但需员工签字确认。如果需要继续在家休养,根据医疗机构的病假建议,员工在医疗期内享受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80%的病假工资。
治疗期:按病假工资发 上海、广东、辽宁、天津4地明确,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劳动者,企业按照职工患病的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其工资。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1、疫情期间用人单位通知放假的话其实也属于带薪休假,但工资的发放标准跟平时可能不太一样,因为国家规定企业停产的时间在已经超过一个月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生活费的标准只发生活费,但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辞退职工。
2、法律分析:在疫情期间休假的不算公休假,因疫情原因用人单位放假的不可使用职工带薪年休假、福利假、调休等抵扣假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3、法律分析:带薪。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4、法律分析:疫情期间放假的不算是年假,但因疫情影响,用人单位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等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休假期间,经与职工协商,用人单位可以用职工的年休假等假期相抵工作日。
5、各地政府基于疫情防控需要而自行延长的假期,属于休息日,不属于法定节假日。延迟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用年假折抵,意味着后期职工可能就不能休年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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